各有关单位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民政部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的文件精神,根据《四川省中医药信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经专家审查论证通过并公示无异议,报学会批准,决定对《中药香囊临床应用操作规范》《中医四诊数据采集交换规范》《儿童中药贴敷操作应用规范》《何氏夹脊振抖法治疗腰椎小关节紊乱操作规范》《儿童青少年体重管理 中西医结合干预规范》《黄精九蒸九晒工艺规程》《四川省中医药数据中心数据采集规范》《四川省中医医院智慧化建设分级评价规范》《羌医诊疗指南腰椎间盘突出症》等9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,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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